退款政策
我們對產品的品質非常重視,但如果商品不幸損壞,或收到的商品與訂單不符,我們將接受退貨和退款。
麻煩您在收到後的一週內,聯繫 info@show-monart.com。
除非有破損或缺陷,基本上我們無法處理退貨或退款。
「使用後的商品」「客戶已污損、破損的商品」「未聯絡的退貨」「自送達日起超過8天的商品」均不接受退貨或退款。
要符合退貨的條件,商品必須保持與收到時相同的狀態,未使用,並且必須放在原包裝內。請您理解,購買時發出的收據等文件也是必需的。
如果您希望退貨,info@show-monart.com請聯繫我們。
請將退貨寄送至以下地址:
170-0013
東京都豐島區東池袋 3-11-9 下總屋大樓301
株式会社Show-Mon Art
關於退貨的「詢問」之前已經寄回的商品將不予受理。
如對退貨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我們,info@show-monart.com隨時歡迎聯繫我們。
破損及問題
在您收到訂購的商品後,如果商品有缺陷或損壞,或者收到的商品與訂單不符,請在收到後一週內與我們聯繫。我們將進行確認並妥善處理。
例外/退貨不可商品
「客戶自己錯誤訂購的商品」「使用過的商品」「客戶污損、破損的商品」「未聯絡的退貨」「自送達日起超過8天的商品」基本上無法接受退貨。
如有任何疑問,請隨時聯繫我們。
恐れ入りますが,特價商品及禮品卡的退貨無法接受。
交換
基本上,我們不接受購買後的商品交換。
恐怕需要您另外購買,敬請見諒。
歐洲聯盟的14天冷靜期
儘管如此,如果商品已發送至歐洲聯盟區域,您有權在14天內取消訂單或退貨,無需提供任何正當理由。在這種情況下,商品必須保持與收到時相同的狀態,未開封、未使用,並且必須放在原包裝內。還需要提供購買證明,如收據等。
退款
一旦收到退貨並確認退回商品的狀態後,我們將立即通知您。此外,我們也會同時告知您退款是否獲得批准。
經過批准後,將在10個工作日內自動以原支付方式退款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處理退款可能需要一些時間,直到款項支付完成。
如果在批准退貨後已經超過16個工作日仍未退款,請您聯繫info@show-monart.com。